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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缴费医保门诊费有望报销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8-8

  据了解,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个人缴费医保门诊费报销政策正在研究。

  政策如果执行,那么一些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者,在职介或人才存档并参加医保的,有望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。日前,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做客城市广播时表示,此项政策正在研究之中。

  按照目前的医疗保险规定,职工在单位参加医保缴费的,可以报销住院和门诊费;而一些将档案委托在职介或人才中心的人员,并在档案委托地参加医疗保险的,其保费是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进行缴纳,费用较低,享受的政策也就有所欠缺。同时,这类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也不在报销范围之内。

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,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政策,考虑让这部分人享受门诊医疗保险的待遇。但对于该政策具体如何实施,该负责人并未透露。

  有市民在节目中表示,由于自己换工作的原因,旧单位辞职之后,过了一段时间才重新在新单位上班,这期间的养老保险断了,能不能补缴?对此该负责人表示,这种情况不能补缴,但由于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,交满20年后就可以享受有关政策,因此影响并不是很大。

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,就医请遵照医生诊断,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。如需要详情咨询可直接进入在线咨询或QQ在线答疑,如医生忙线,可直接将问题留言。需要预约可拨打网络预约健康热线:010-590590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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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蓉娅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

北京军区总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,人大代表,皮肤性病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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